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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4日星期二

惠州市入户指南

 入户方式

1.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惠州的区县稳定居住、稳定就业、缴纳社保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

2. 引进人才入户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技能型人才包括: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中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

3. 家庭团聚入户(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

4. 投资入户

5. 购买商品房落户(不适用于2016年11月21日之后买的房子)

除此之外,还有新生儿落户惠州、招(调)干调任、调动入户、政策性安置入户、院校招生、毕业生入户等。


外省市入户申请条件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

在上述三镇或街道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

在上述地方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

在上述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市内移居申请条件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住就业入户(市内移居)

全市居民在上述三县的街镇有实际居住的,可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居住就业入户

1.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可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等市辖区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

2. 其它辖区居民可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等市辖区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

1.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可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实际居住地址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

2. 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3. 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


入户申请材料

1. 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 非本市户籍的提交: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申请人因证件丢失无法提供的,提供书面丢失声明)

3. 落户条件有社保要求的提交:社保参保缴费记录,或申请时正在市辖区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

4. 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5. 随迁子女、配偶、父母需提交的材料;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未婚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父母随迁的:提供父母《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 市内移居需要提交的实际居住就业(创业)证明材料之一:

①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②合法所有权属于政府的租赁房屋(廉租房、保障房、直管房等),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

③政府房管部门(备案)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

④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借住证明)。

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⑥工商营业执照。

⑦其他能证明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的材料。

注:居住证明材料的④-⑦为惠东县、龙门县、博罗县特有。


办理时限和可落户地址

办理时限

5~7个工作日左右(如有不同,以实际为准)


可落户地址

可以落户到自己的房产、挂靠在亲友的家庭户、单位提供的集体户、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等地。


延伸阅读:

惠州市入户政策

一、出生登记入户

父(母)亲双方或一方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新生儿可登记本市居民常住户口。1998年7月22日前出生的随母入户;1998年7月23日后出生的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入户。


二、收养入户

收养人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且领取了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的,被收养人可登记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三、引进人才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可以随迁入户:

(一)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学科带头人;

(二)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人才;

(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四)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毕业生或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

(五)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的其他各类人才和就业人员;

(六)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


四、招(调)干调任、调动入户

经公招、公选或经省、市、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录(聘)用、调任、转任、调动到本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五、家庭团聚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一)夫妻投靠的,以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顾父(母)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三)父(母)投靠子女的,以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六、在稳定居住地就业入户

(一)在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办理居住证的人员,本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二)在市辖区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三)市辖区居民可在全市任何乡镇(街道)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市辖县居民可在市辖区以外的乡镇(街道)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七、政策性安置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一)随军家属入户。驻惠部队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符合部队有关随军条件规定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随军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二)符合安置规定并安置在本市(县、区)的部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其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三)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的其他人员,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八、回原籍入户

原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一)军人退出现役回原籍;

(二)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

(三)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

(四)非定居国(境)外且已被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后申请回原籍;

(五)持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要求回原籍;

(六)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自愿放弃港澳居民身份申请回原籍定居。


九、院校招生入户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教育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入学时可迁入就读学校的集体户口。除毕业、退学等原因外,不可市内迁移。


十、城镇居民回农村地区入户

户口在城镇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小组有合法稳定住所,长期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


十一、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定居入户

经批准来我市定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十二、单位设立集体户

由县(区)级以上公安部门受理批准。设立集体户条件为: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普通大中专院校,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二)企业(含民营企业)有自有合法产权的厂房、办公楼、生活区,员工100人以上或每年纳税20万元以上(民办教育机构、高新科技企业不受此限),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十三、空挂户管理

本市户籍人员要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应当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租赁政府所有权房的,可以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也可以在单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居(村)集体户口登记户口。因房屋所有权转移后在本市内没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可以征得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挂靠在亲友的家庭户中;租赁经政府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个人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入户;没有亲友家庭户可挂靠的,可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没有集体户的,可迁入当地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  



十四、说明

(一)本实施方案所称“共同居住生活”是指申请人实际居住在申请入户地,与被投靠或照顾人共同生活在一起。


(二)本实施方案中“合法稳定住所”是指:


1. 属自己或配偶、父母、子女的合法所有权住宅房屋(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为凭);

2. 属于工作单位合法所有权,并由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住宅房屋(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及产权单位证明为凭);

3. 合法所有权属于政府的租赁房屋(保障房、经济适用房、直管房等),以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为凭;

4. 经房管部门登记的个人租赁住宅房屋,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及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为凭,并经房屋合法产权人同意。

(三)每一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只能立为一户,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登记为本户户主。


参考:

惠州市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

http://www.huizhou.gov.cn/zdlyxxgk/gajgzdlyxxgk/tjmxzylhrydfwgk/fwgk/content/post_2713935.html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huizhou.gov.cn/zfxxgkml/hzsrmzf/gzwj/gfxwj/content/post_1957551.html

http://www.dayawan.gov.cn/dywzdly/wenjiangongkai/201612/4d5ea5fba5c649068f0eb7ab0d2cf4ce/files/3a9f124b271343ef9ac2175dccf5a6e2.pdf

惠州铁路发展简介

 截止目前,经过惠州市境内的铁路情况如下:

已经开通线路:广梅汕铁路,京九铁路,厦深高铁,赣深高铁,莞惠城际铁路

在建规划线路:广汕高铁,深汕高铁,深惠城际铁路,深大城际铁路

货运专线线路:惠大铁路


广梅汕铁路

广梅汕铁路,是一条连接广州、梅州及汕头的铁路线路的通称,横贯中国广东中部和东部,跨越17个市县,总长度480公里。1991年5月31日开工,1995年7月20日全线贯通,12月28日通车。广州至常平段经广深铁路三、四线,常平至龙川为京九铁路,龙川至梅州站为漳龙铁路,畲江至汕头段则畲汕线。

铁路营运方面,原由国营的广州铁路集团的子公司广梅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2016年被广深铁路股份并购。现时所有列车均由韶山8型电力机车、和谐1B型电力机车及和谐1C型电力机车(广州东至龙川)及柴油机车(龙川至梅州,畲江至汕头)牵引。

广梅汕铁路于潮州附近经由厦深联络线与厦深铁路连接。

2018年8月3日,广梅汕铁路龙湖至汕头段新建双线电气高架化工程完工,汕头北站开通,动车组可由厦深铁路直通行驶汕头市区。

广梅汕铁路途经主要车站:

广州东、常平、东莞东、惠州、河源、龙川、华城、兴宁、梅州、丰顺、揭阳、潮州、汕头。


京九铁路

京九铁路,又称京九线,是从北京北京西站通往香港红磡站(旧称“九龙站”)的铁路,纵贯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北省、江西省及广东省共7个省和1个直辖市,并连接香港特别行政区,全线为一级复线铁路。京九铁路正线起于北京西站、止于常平站。由常平站经广深铁路和香港境内的东铁线到达红磡站,全长2311公里。如加上两条同期兴建的联络线(津霸铁路及麻武铁路),则总长2536公里。但到目前为止,北京与香港间的京九直通车服务仍是经由京广铁路、广深铁路而非京九铁路前往香港。而目前已经终止的中港铁路货运服务,则使用京九铁路。

京九铁路全线建成于1996年6月。其中,吉安站至向塘站之间的向吉铁路于1989年通过地方建设债券募资开工,九江站至向塘西站间163公里(前称向九铁路)建于1909年至1935年、商丘站至阜阳站间174公里(前称商阜铁路)建于1987年至1989年。其余1950多公里新线于1994年5月动工,1996年9月全线贯通并开通运营。京九线全线有特大桥65座,大中桥725座,隧道150座。其中九江长江大桥在1990年代曾经是长江上跨度最大的铁路桥,全长7679米。

京九铁路沿途主要城市:

北京

河北︰衡水、邢台

山东︰聊城、济宁(梁山)、菏泽

河南︰濮阳(台前)、商丘、潢川

安徽︰亳州、阜阳

湖北︰麻城、武汉、黄冈

江西︰九江、南昌、吉安、赣州

广东︰河源、惠州、东莞、深圳

香港


厦深高铁

厦深高铁,又称厦深铁路,是中国一条连接福建省厦门市与广东省深圳市的铁路,厦深铁路是杭福深客运专线的一部分,是中国铁路“四纵四横”铁路快速客运通道中的“一纵”中的一部分。厦深铁路全长502.4公里,设计时速、最高营运时速250km/h,总投资约为417亿元人民币。以客运为主,兼顾货运,输送能力将达旅客列车120对/日,货运1200万吨/年。由中国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第四勘察设计院设计。

福建段于2007年11月23日动工兴建,广东段于2008年1月6日动工。全线于2013年12月28日建成通车。厦门到深圳全程票价一等票280元、二等票180元。2021年4月10日起,厦深铁路按照250km/h速度运行。

厦深铁路沿线经过厦门、漳州、潮州、汕头、揭阳、汕尾、惠州、深圳8个地级市。由于经济特区汕头城区被绕过了,故新建汕头站到潮汕站联络线。另外,除了汕头联络线之外,还将建设梅州联络线,即梅州到潮汕站高铁。


赣深高铁

赣深高铁又名赣深客运专线、京港高铁(赣深段),是一条已通车的高速铁路。北起赣州西站与昌赣客运专线接轨,南至深圳北站或西丽站,于2016年底开始各分段陆续开工,2021年12月10日建成通车,总工期54个月。全线共设车站 14 座,其中充分利用既有车站 2 座(赣州西站、深圳北站),线路简单引入,无任何改建工程;预留车站 2 座(光明城站、仲恺站,后来改为新建车站);新建车站 10 座(信丰西、龙南东、定南南、和平北、龙川西、河源北、河源东、博罗北、惠州北、东莞南站)。全线新建动车运用所二座,分别为赣州西动车运用所和深圳第二动车运用所,新建9座220kV牵引变电所。建设总工期按54个月设计,项目总投资为636.67亿元。

赣深高铁是一条长三角与珠三角间交流的重要通道,承担珠三角、粤东地区对外中长途客流为主同时兼顾沿线及粤东与珠三角间城际客流,龙川至惠州段还将承担广梅汕快速铁路通道的客运功能。建设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对于改善赣南地区基础设施,提高路网质量、完善路网布局、增强运输灵活机动性,加快江西等内陆省份对接珠三角,实现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带动沿线城镇化进程、沿线旅游资源开发具有重要意义。河源市将结束不通高铁的历史,也是广东省最后一个有高铁通达的地级市。

此外,赣深客运专线在东莞南站以东设有连接广深铁路I、II线的联络线,列车可由香港西九龙站经广深港高铁至深圳北站后,通过赣深客专、联络线前往广深线至广州东站或广州站、甚至可以前往国内其他城市,列车亦可以由赣州西站经赣深客专及联络线前往深圳东站、深圳站。


莞惠城际铁路

莞惠城际铁,又称莞惠城际轨道交通,简称莞惠城轨,是中国广东省内一条连接东莞市及惠州市的城际轨道交通,是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放射线之一,与穗深城轨以及佛莞城轨相衔接。已开通的小金口至道滘段全长103.1公里,由东莞市洪梅镇连接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总投资253亿元,建设工期3年半。该线小金口站至常平东站区间于2016年3月30日开通,而常平东站至道滘站于2017年12月28日开通及投入服务,东莞西站于2019年12月15日开通。

莞惠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起点自穂莞深洪梅站外区间接轨后折向东北,经东莞市洪梅、道滘、南城、东城、寮步、松山湖、大朗、常平、谢岗等镇(街道),惠州市仲恺、惠城两区。贯通方案正线全长99.448km,其中东莞市境内长67.460km,惠州市境内长31.988km。全线高架段长55.831km(含高架站),路基段长6.586km(含地面站),地下段长35.391km(含地下站),过渡段(U型槽)长1.640km。

全线新建车站17座(不含东莞西、惠州北)。小金口站西侧设惠州北动车运用所1座、惠州北综合维修车间1处,沥林北站设综合维修工区1处。

莞惠城轨设计时速200km/h,全程运行时间在一小时内,从东莞到惠州只需35分钟,而从广州乘穗深城际轨道交通转莞惠城轨到惠州市区也仅需一小时。


广汕高铁

广汕高铁,别称广汕铁路,又名广汕客运专线,全长203.36公里,最高速度350km/h,新设7个车站,是京港、沿海两条国家高速铁路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东省东部,尤其是广州至惠州、汕尾间城际客流主通道。西起广州新塘站,可直通广深铁路至广州东站,经惠州市(博罗县、惠城区、惠东县)、深汕合作区,东止于汕尾站,与汕头汕尾铁路直通往汕头站。

广汕铁路2017年7月先期开工,2019年9月全线开工,预计2023年底完工。


深汕高铁

深汕高速铁路,亦称深圳至深汕合作区铁路,是一条连接广东省深圳市、惠州市及汕尾市的高速铁路,属沿海350公里高速铁路通道中的一部分。

路线起自深圳市西丽站,终至汕尾市深汕站,并预留往梅州(西)方向延伸的条件。线路全长129.38公里,共设车站6座,设计最高时速350公里。

2021年1月4日,深汕高铁先行段,西丽站至罗湖北站塘朗山隧道开工,全线预计于2026年通车。


深惠城际铁路

深惠城际铁路,全称深圳至惠州城际铁路,是深圳地铁集团一条即将开工的城际铁路,属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网的一部分,而惠州段属于惠州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2020年11月30日,河源推动深惠城际延伸至河源规划建设。

本线主线连接深圳市及东莞市(另规划至惠州市),起自前保站,终至坪地站,共设车站11个。另设大鹏支线起自主线龙城站,终至新大站,共设车站6个。支线可行性已于2020年通过专家评估会。

深惠城际铁路规划自前保站至沥林北站,途经宝安区、龙华区、龙岗区、东莞市凤岗镇和惠州市惠城区。在沥林北站接入莞惠城轨,远景将延伸至惠东县,线路全长141.927km,其中前海湾至坪地段为近期建设路线,该段正线长度58.809km,设站11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深圳市10座(前保、怡海、鲤鱼门、西丽、深圳北、五和、平湖站、大运北、龙城、坪地),东莞市1座(凤岗)。

该线路串联深圳北部第二圈层多个组团以及东莞凤岗临深片区,对实现大亚湾、坪山、大运、五和枢纽等关键节点与前海区的快捷联系有重要意义。大大缩短龙岗,凤岗,坪地,惠州往来深圳中心区的通勤时间,同时缓解深圳地铁5号线日益增加的客流压力。


深大城际铁路

深大城际铁路,全称为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铁路,亦称深圳地铁33号线,是深圳市主导修建、深圳地铁集团即将开工的一条城际铁路。其中,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建设规划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

本线连接深圳市宝安区、龙华区、龙岗区及坪山区(另规划至惠州市),起自机场北站,终至聚龙站,共设车站11个。

2018年9月5日,为了增加深圳轨道建设主动权,深圳规土委将“中深惠城际线”调整为“深圳地铁33号线”,纳入深圳地铁网络,但仍然按照城际线标准规划建设,起于机场北(T4)枢纽,经机场东、石岩、龙华、坂田、李朗、横岗、大运、坪山站、坑梓至惠阳。

2020年11月6日,深圳地铁官网公布《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同月23日,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深圳机场至坪山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发布。

2021年6月8日,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同意。

深大城际铁路规划自宝安机场T4站至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途经宝安区、龙华区、龙岗区、坪山区、惠州市大亚湾地区,其中深圳段为近期实施工程,惠州段为远期预留工程。深大城际全线拟设14座车站,其中深圳市境内11座,分别为机场北站、机场东站、黄麻布站、石岩中心站、龙胜站、民治北站、五和站、白泥坑站、大运站、坪山站、聚龙站;惠州市境内3座(石化大道站、响水河站、大亚湾站),线路全长86.83km,其中,深圳市境内72.20km,惠州市境内14.63km。线路设计时速160km/h,深圳段均采用地下敷设。

该线路串联深圳北部第二圈层多个组团以及惠州大亚湾临深片区,对实现大亚湾、坪山、大运、五和枢纽等关键节点与深圳机场的快捷联系有重要意义。大大缩短坪山区,惠州大亚湾临深区域往来深圳中心区的通勤时间,同时缓解深圳地铁5号线日益增加的客流压力。


惠大铁路

惠大铁路,简称惠大线,又称惠大疏港铁路,是中国广东省惠州市境内连接惠城区与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市郊铁路,也是京九铁路在华南地区内的支线铁路,亦是服务港口区和石化区的货运专线。

惠大铁路于1993年4月17日动工建设,原称陈澳铁路;于1998年2月27日改称惠澳铁路;于2014年1月8日开通惠州西站至大亚湾站段,更名为惠大铁路;于2018年11月1日全线竣工运营。

截至2018年11月,惠大铁路北起惠州西站、南至惠州港站,线路总长59.82千米,沿线车站6座;列车平均运营速度30km/h,最大牵引质量3500吨 。

截至2019年2月,惠大铁路沿线车站由北至南依次为惠州西站、惠环西站、惠阳站、大亚湾站、惠州港站和纯洲站;三栋站和莲塘面站暂缓启用。

2019年4月26日,惠州市域铁路线网规划及惠大铁路客运化改造规划方案专家咨询会召开。专家表示:利用既有的惠大铁路市域化改造既可以让市区中心区与惠阳-大亚湾快速联系,在短期内满足大型客流集散点间的客流需求,同时由于改造工程控制因素少,建设成本较低,符合国家政策,审批周期短,在近期市域铁路网建设中具有一定可实施性。涉及惠大铁路的市域铁路为S1线,从惠州西至大亚湾,途经惠城南,全长约52千米。其中惠城南至大亚湾段为惠大铁路客运化改造部分,长度约48千米。

惠大铁路是京九铁路南段的重要支线、京九铁路与厦深铁路之间的预留联络线;线路纳入中国铁路网,成为京九铁路南端的出海口、珠江三角洲内联系国家干线铁路和支线港口的通道。

惠大铁路既是中海壳牌石化工业区的重要交通配套工程,也是惠州港专用的疏港铁路,为大亚湾区和外界物流运输的主要线路,承接着惠州港和石化区物流重任;特别是对环大亚湾新区的发展,将拉动建筑业产品、工业产品的物资流通速度。惠大铁路的开通对惠州经济网站的发展,尤其是对大亚湾沿海地区的发展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对惠州港的开拓都起到很大的拉动和推动作用。

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

深圳经济特区40年大事记

  ●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诞生。《条例》规定在经济特区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鼓励外商到经济特区投资办企业,赋予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大的自主权。

  ● 1980年,深圳首先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中进行劳动合同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打破了固定用工的传统体制,“炒鱿鱼”一词开始走向全国。

  ● 1982年,深圳提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口号,这句口号成为打破思想禁锢、激励人们投身改革开放大业的时代强音。

  ● 1983年9月,2万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到深圳,参与深圳经济特区建设。他们用青春和汗水开出一条条马路,筑起一栋栋高楼,创造了三天建一层楼的“深圳速度”。

  ● 1983年9月,由国务院批准创办的深圳第一所全日制高等院校深圳大学开始招生。

  ● 1984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深圳并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 1984年3月,“三天一层楼”的国贸大厦成为深圳城市标志,“深圳速度”被载入史册。

  ● 1985年11月,深圳成立全国第一家外汇调剂中心,为中国内地建立规范化的外汇市场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 1987年2月,深圳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鼓励技术入股、兴办民营科技企业,由此催生了一批高科技民营企业。这项规定催生了深圳第一批草根创业潮,华为、中兴等知名高新技术企业均创立于这一产业背景,为深圳高科技产业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高打下了体制机制的基础。

  ● 1987年4月,“招商银行”在深圳挂牌,这是中国内地第一家企业自办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诞生以来,开创了中国银行业的数十个第一。

  ● 1987年12月,深圳市政府首次公开拍卖一宗土地编号H409-4,面积8588平方米地块50年使用权。这是土地使用权在国内第一次作为资产进入市场,被称为新中国建立土地使用制度后的“第一场革命”。

  ● 1988年3月,赛格电子配套市场建立,这是全国第一家专门销售国内外电子元器件、组织生产资料配套供应的电子市场,其所在的华强北商业街后来发展成为“中国电子第一街”。

  ● 1988年3月,深圳平安保险公司成立,这是中国内地第一家股份制保险机构,也是中国金融保险业中首家引入外资的企业。

  ● 1989年,在团市委组织下,19位热心人士通过一条热线,开通“为您服务”热线电话,为来自五湖四海的特区建设者提供倾情帮助。1990年,深圳创立内地首个义工团体。如今,“志愿者之城”已成为城市名片。

  ● 1990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率先试营业。次年4月16日,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成为中国内地两大证券交易所之一。

  ● 1991年10月,深圳机场建成通航,历时仅2年4个月,机场建设有多项改革创新,在全国机场建设中第一家自筹资金建设。深圳海陆空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初步形成。

  ● 1992年1月,邓小平同志再次视察深圳并发表重要谈话,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正确方向,推动深圳乃至全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历史新时期。深圳特区报为此发表“猴年新春八评”和长篇通讯《东方风来满眼春》,在海内外产生重大反响。

  ● 1992年7月,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为深圳经济特区发挥“试验田”“窗口”作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 1992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龙岗两区,标志着深圳农村向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又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 1994年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考察深圳,勉励特区“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

  ● 1995年,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及血液管理条例》,成为中国内地第一部有关无偿献血的地方性法规。

  ● 1995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考察深圳,指出:深圳要继续发挥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场”作用,对内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还要在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和保持香港繁荣稳定方面起促进作用。

  ● 1997年1月,“深圳人才大市场”投入使用,开劳动力商品化之先河。深圳人才大市场不断探索,创新人才服务的举措和做法,促进了全国人才交流和各地人力资源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 1999年10月,首届中国国际高新科技成果交易会在深圳举行,这是当时国内举办的最大规模的高新技术盛会,集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产品展示、项目招商、信息交流于一体,并首次引入风险投资机制。其后发展成为“中国科技第一展”。

  ● 1999年2月,腾讯推出即时通信软件“QQ”,在随后的移动互联网大潮中,腾讯应势推出微信,目前用户已经超过12亿,已成长为一家全球领先的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科技文化公司。

  ● 2000年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考察深圳,在南岭村勉励大家“致富思源,富而思进”。

  ● 2000年8月,深圳大学城开始创建,随后吸引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等国内名牌大学的教育机构入驻。

  ● 2000年11月,首届“深圳读书月”成功举办,从此,每年11月,深圳准时敲响读书的钟声,提升公众读书意识,点燃市民阅读热情。

  ● 2000年11月,深圳莲花山公园山顶邓小平塑像揭幕仪式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为塑像揭幕。

  ● 2003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考察深圳,要求深圳“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

  ● 2003年12月,首届“深圳关爱行动”举办,深圳致力打造爱心之城、和谐家园。已开展17年的关爱行动共举办3万多项爱心活动,吸引了上千万人次参与,涌现了丛飞、李传梅、郭春园等一大批爱心人物,并逐渐探索建立了关爱行动长效工作机制。

  ● 2004年5月,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同意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中小企业板设立以来,迅速成为我国高成长性、高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最重要的直接融资平台。

  ● 2004年11月,首届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在深圳举行,作为中国唯一一个国家级、国际化、综合性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文博会已连续成功举办了十五届,奠定了中国文化产业第一展的地位,成为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产品走向世界的平台。

  ● 2005年10月,深圳被评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目前深圳已连续五届获评全国文明城市。

  ● 2005年11月,深圳出台《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成为中国内地首个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城市。

  ● 2006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成为全国第一个保护改革创新的专项法规。

  ● 200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十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为当时世界上科技含量最高、制造难度最大的桥梁之一的深圳湾大桥通车剪彩,并以深圳湾口岸首位旅客身份通关。

  ● 2008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深圳“设计之都”称号,深圳成为全球第6个、中国首个获此殊荣的城市,同时也成为“全球创意城市网络”的第16个成员,是中国第一个加入该网络的城市。

  ● 2010年,国务院批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深圳经济特区面积从395.8平方公里扩大至1952.8平方公里。

  ● 2010年8月,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由深圳报业集团主办了“深圳最有影响力十大观念”评选活动。经过3个月的专家及市民投票评选,“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等当选为“深圳十大观念”。

  ● 2010年8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 2010年9月,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在深圳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庆祝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希望经济特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 2010年12月,教育部正式批准筹建南方科技大学。

  ● 2011年5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汕尾市海丰县圈定468.3平方公里,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启以“飞地经济”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改革试验。

  ● 2011年6月,深圳国家基因库正式揭牌,深圳国家基因库依托华大基因组建、运营,主要存储管理我国特有遗传资源、生物信息和基因数据,为我国首个国家级基因库。

  ● 2011年8月,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在深圳举行,共有152个国家和地区的12000多名运动员、工作人员和嘉宾参加,实现了“不一样的精彩”。

  ● 2012年12月,党的十八大后,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离京考察首站来到深圳,向世界郑重宣示了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的坚定信念。

  ● 2013年3月,全国首部商事登记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正式施行,率先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 201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深圳颁发“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证书,这是该组织授予全球城市关于全民阅读的最高荣誉。

  ● 2014年2月,深圳召开政法工作会议,宣布正式启动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这标志着法官将与行政级别脱钩,并成为公务员队伍中单独职务序列。这项改革在全国属于首创,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深圳经验”。

  ● 2014年4月,教育部同意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

  ● 2015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深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批示要求,深圳市要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开动脑筋、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四个全面”中创造新业绩,努力使经济特区建设不断增创新优势、迈上新台阶。

  ● 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 2015年4月,广东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正式挂牌,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同时成立。该片区把自贸区体制机制创新、前海国家服务业开放发展战略平台功能、蛇口发达的港口航运产业基础更好结合起来,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

  ● 2015年12月,深圳开始推行社区党建标准化,全市645个社区统一设党委,推进“五个标准化”建设。

  ● 2016年10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北京理工大学与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在深圳正式设立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

  ● 2016年12月,“深港通”正式开通。这是继“沪港通”之后,中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重要里程碑。

  ● 2017年11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正式实施,深圳也于当天迎来了首个法定人才日,全国首个以 “人才”命名的主题公园——深圳人才公园正式开园。深圳市人才集团、深圳市千里马国际猎头公司同日揭牌。

  ● 2018年7月,深圳推出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专业人才等各类群体,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 2018年,深圳出台“营商环境改革20条”“民营经济5条”,深化“放管服”改革,商事登记实现“三十证合一”“深圳90”等一揽子政策,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视察深圳,首次赋予深圳“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的崇高使命。

  ● 2018年11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深圳技术大学。

  ● 2018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深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批示要求,深圳市委、市政府要始终牢记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的战略意图,认真总结改革开放40年成功经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面扩大开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希望深圳市广大干部群众继续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改革开放再出发,不断推动深圳工作开创新局面、再创新优势、铸就新辉煌,在新时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当尖兵。

  ● 2018年12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正式揭牌,深汕特别合作区成为深圳的第“10+1”区,肩负起创新先行飞地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特殊使命。

  ● 2019年1月,深圳市委召开六届十一次全会,将2019年定为“水污染治理决战年”,该年年底,深圳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圳举全市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 2019年3月,《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全国首部综合类知识产权保护条例。2019年,深圳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授权量增速、有效发明专利5年以上维持率和PCT申请量5项指标均居全国第一。

  ● 2019年4月,《深圳国家高新区扩区方案》印发。该方案提出对标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按照“一区两核多园”的布局,将南山园区、坪山园区等五个条件比较成熟的园区纳入深圳高新区范围。原深圳高新区规划面积11.52平方公里,扩区后深圳高新区总规划面积为159.48平方公里,将打造成为深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引擎,全球创新创意之都的重要载体。

  ● 2019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这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决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又一伟大实践的重大时代性开启,是继兴办经济特区后深圳迎来的又一重大历史性机遇,是深圳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重要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深圳开放再出发、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意见》明确了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的“五个战略定位”“三个阶段目标”和“五个方面率先”。《意见》的制定出台,是继2018年1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之后,中央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大局对深圳经济特区的最新战略定位,标志着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标志着深圳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

  ● 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圳全线出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全力奋战。作为一座管理人口逾2000万的超大型城市、出入境旅客占全国总量近四成的口岸城市,深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科学调度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的指示、决策、部署,举全市之力,坚决做到“外严防输入、内严防扩散、严防再输出”,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上半年GDP在一线城市中率先由负转正。2020年9月8日,全国抗击新冠肺炎表彰大会上,深圳4人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1个单位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 2020年3月,科技部、发改委等部委印发《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深圳将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深圳将大手笔布局、大力度推动“两区两城”建设——高水平打造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高标准建设光明科学城,高起点推进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新区建设,瞄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持续冲锋,加快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努力成为全球创新版图中重要一极。

  ● 2020年7月,深圳获评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全国第一。

  ● 2020年8月,《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中,深圳有平安、华为、正威国际、恒大集团、招商银行、腾讯、万科、深投控8家企业上榜。

  ● 2020年8月,深圳市实现5G独立组网全覆盖,率先进入5G时代。深圳5G基站已累计建成超过4.6万个、密度国内第一,5G标准必要专利总量全球领先,5G产业规模、5G终端出货量全球第一。

  ● 2020年8月,深圳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 2020年8月24日,深交所创业板注册制首批首发企业上市交易。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不仅标志着注册制改革在A股全面铺开,同时也意味着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革朝向服务于创新驱动战略、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关键一步。

  ● 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这是新时代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招,也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

参考:

特区40年|深圳经济特区40年大事记

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zwdt/content/post_8172758.html